9月16日,第十二研究所顺利通过了中船重工集团公司“七项要求”和“三重一大”工作检查,并获得检查组好评。
检查组以听汇报、座谈会、查资料和询问等方式,重点检查了十二所“七项要求”和“三重一大”制度贯彻落实情况。检查组认为,十二所的工作有“四个优点”和“四个特点”。“四个优点”一是领导重视,起步较早;二是组织得力,形式多样;三是措施到位,制度完善;四是工作扎实,效果显著 。“四个特点”一是有明确的战略规划,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;二是文件资料齐全,有关记录详细规范;三是执行“三重一大”制度有特色,特别是公开选拔干部工作值得推广;四是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有思路、有风格、有新意。 |